主要職能:依法查處娛樂場所、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(yè)場所的違法行為,查處演出、藝術品經營及進出口、文物保護及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;依法查處文化藝術經營、展覽展播活動中的違法行為;依法查處除制作、播出、傳輸等機構外的企業(yè)、個人和社會組織從事廣播、電影、電視活動中的違法行為,查處電影放映單位的違法行為,查處安裝和設置衛(wèi)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、傳送境外衛(wèi)星電視節(jié)目中的違法行為,査處放映未取得《電影片公映許可證》的電影片和走私放映盜版影片等違法活動;依法查處圖書、音像制品、電子出版物等方面的違法出版活動和印刷、復制、出版物發(fā)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,查處非法出版單位和個人的違法出版活動;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;依法查處網絡文化、網絡視聽、網絡出版等方面的違法經營活動;配合查處生產、銷售、使用“黑廣播”“黑電視”“偽基站”設備的違法行為;承擔“掃黃打非”有關工作任務;依法履行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章及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。